商標的變更僅指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申請人名義、地址或其它注冊事項。若需改變商標標識或擴大商標所使用范圍均屬商標本身的改變,應重新辦理注冊申請。
一、辦理商標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商標注冊人/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需要變更注冊人/申請人名義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發證機關的變更證明。證明文件應當由當地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每份申請應附證明文件原件一份;
2、《商標注冊證》或《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3、《商標變更申請書》1份。必須使用打印機打印,在申請人章戳處加蓋申請人的章戳或簽字,變更申請書中的申請人名義及其章戳應與變更證明原件上核準使用的名義一致。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1份。委托人應由變更名稱后的企業委托,委托書上加蓋的章戳應與委托人名義一致。
二、商標變更注意事項:
1、企業合并、兼并或分離,不應辦理變更,而應辦理轉讓申請手續;
2、若是辦理商標更正手續同屬商標變更;
3、若商標需要辦理變名、變址可一份申請辦理;若還需辦理變更代理人及其它變更申請的需遞交其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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